房产纠纷案例解析之遭遇“老油条”买家
上一案例房产纠纷案例解析之一场纠纷两起官司 ,讲述了有租房引起的一场纠纷,这次再次讲述一起非常复杂的买卖房屋诉讼案,原告是一位华裔屋主,被告则是他房子的买家,一位有着40多年经商经验的本地西人。可以说,这位买家对加拿大的有关法律相当了解,俗称“江湖老油条”。华裔卖家出售的是一栋独立屋,有几个买家抢Offer,其中,卖家和这位西人买家沟通得最好,买家非常有诚意要买,于是,卖家选定了他。双方很顺利地签订了买卖合约,买家交了7万多元的押金,但是Closing日期定的比较长。当时这位买家是以自己一个人的名义购买的,虽然据其介绍,他已经结婚。
签完合约之后,由于还有几个月的时间才能正式过户,买家提出他暂时没地方住,想提前住进该房子里,但以租客的形式给卖家交房租,直到Closing那天。卖家和经纪觉得没什么问题,就答应了。于是,买家住了进去,按时交房租,双方一直相安无事。
但是,就在交房日期临近时,买家突然提出想延长Closing日期。他的理由是,他的婚姻刚刚发生了问题,他正在和妻子办理协议离婚,而如果此时他买了这栋房子,那就还属于“婚房”,出于个人利益的考虑,他计划拖后“收货”。其实,就康联移民网分析,这个时候买家实际上是已经决定不买了的。
于是,双方开始进行谈判,但谈得很不愉快,最后卖家没有同意延期交房。那么,接下来就谈取消买卖合约的问题,卖家听从了地产经纪的建议,决定认定对方违约而不退还押金。买家自然是抗议,并且提出,他在居住期间,把房子里的一些设备更新了,还添置了一些家具用品,也就是增加了固定资产进去,所以他要折价卖给卖家。就这样一来二去也谈不拢,而且买家也开始拒绝交房租,然后白住了几个月,欠下了1万元房租。双方的争执终于到了诉诸法律解决的程度,卖家请来了代表律师。
据康联移民网分析,卖家在和买家签订买卖合约之时就违反了几条大忌。首先是违反了地产买卖的一个原则:不过户不交钥匙。在Closing之前,不应该让对方住进房子里,即使是作为租客的身份也不可以。其次,在订立合约时,不应该将Closing日期订在过久以后,因为时间长了很容易发生变故,正所谓“夜长梦多”。
(责任编辑:康联信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