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知道EB-5是通过风险投资,获得美国身份的一种途径。
但是为何要将这种方式叫做EB-5呢?这要从EB这个词说起。 EB-5是Employment Based Fifth Preference这个词的缩写。 Employment Based翻译成中文是“以就业为基础”的意思。 比如,EB-1的目的是吸引各行业的顶尖人才,明星演员,科研获奖者,奥运冠军等等。EB-2面向的则是面向高学位或掌 握特殊技能,有能力为美国的经济、文化、教育做出贡献的人群。而EB-3的受众群是自身虽然不一定取得过非凡成就,但 是所从事行业能满足美国就业缺口的人。
说回EB-5,明明EB-5对申请人的学历、专业、语言能力没有 任何要求,为何叫“以就业为基础”呢?这就是EB-5最为特 殊的地方。虽然不需要申请人自身拥有合适在美国就业的技能,但是通过EB-5的投资可以为当地人创造就业的机会。也就是说,让他人就业,同样可以被称作“以就业为基础”。
既然需要创造就业,那么EB-5申请人的投资自然需要满足一些条件。EB-5最初(1991年)要求的投资金额为100万美 元,为美国人创造10个就业机会。因为门槛过高,导致最 初的EB-5少有人问津。而后在1993年又推出了TEA(Target Emloyment Area),“目标就业区”的概念。TEA是指失业率为全国失业率150%以上的区域。如果在这些区域内投资,就 可以将EB-5投资金额下降到50万美元。
是的,投资额度的问题解决了,但是解决就业才是EB-5的根 本目的,我们个人在TEA区域内投资50万美元,还要雇佣十个 美国全职雇员,对于外来人来说依旧是困难重重。于是就催生 了RC(Regional Center),“区域中心”的诞生。
区域中心:“是美国移民局根据一些特定地理区域的经济发展 提案为基础所核准的指定区域,其目的为发展一个利用移民投资者资金促进指定地理领域内经济增长的计划。”简而言 之,区域中心就是由公司或政府单位组成的实体,获得移民局 核准,在指定EB-5试验性计划的规章内操作营运。
RC中心到底有什么用呢? 首先,区域中心被授权可将多个就业率计算单位整合,让一些 原本不属于TEA的项目,能够符合50万美元的标准。 其次,区域中心能将多个投资者的投资款整合。一个人50万美 元很难创办出有能力雇佣10个美国人的公司,但是十个人凑 500万,加上当地投资人自身的一定投入,再加上银行贷款, 组成一个大项目(多与建筑行业有关),满足100个就业岗 位,自然比一个人单干容易得多。
所以,我们使用EB-5投资移民的方式移民美国,并不需要自 己真刀真枪的拿着50w美元,去上演一出“海外创业风云”。 只要在专业人员的建议下,将资金通过区域中心投入一个靠谱 的项目,然后等待绿卡获批就可以了。至于投入的资金,大部 分是在5年后返还,当然各个项目略有不同,具体情况您可以 咨询专业的律师或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