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个人及家庭的文件。
包括护照、户口簿、结婚证、孩子的出生证明、最高学历证等,移民官可以从此类文件中详细了解申请人的家庭成员人数及其相互之间的关系,这些 文件是最基本也最重要的材料。
第二部分,申请人资产文件。
包括存款、房产以及个人在公司的资产证明,移民官要审查这些资产是否符合160万元加币的标 准(魁北克投资移民)。在提交房产文件时,需要申请人提供房产购买时的发票、契税证明和评估报告。移民官不管申请人当初购买房产的价格是多少,而只认定该房产现有的市场价值(申请人必须提供最初购买房产时的资金的来源证明)。
第三部分,申请人资产来源的证明文件。
营业执照可以证明申请人个人收入来自合法的商业企业,劳动合同证明申请人个人和企业之间的合法雇佣关系,如果申请人也是公司股东 之一,就要提供验资报告来证明其收入的合法性。此外,工资、奖金、分红和个人所得税的税单也是个人收入的证明。
第四部分,管理经验的证明文件。
所提供文件需能证明申请人有主管级实权,如代表公司签署的员工雇佣合同,申请人签署的员工报销申请,与供销方签署的供销合同等。
以上这些文件,是决定您移民能否成功的重要因素。在您办理移民时,文案人员会配合您分步进行准备。您需要提供真实的材料,如果实在无法提供,请和文案人员沟通,协商解决方 法。切忌为了节省时间而自行制作虚假材料,这样做不但会使您移民的投入付之东流,甚至会对您今后生活的整体规划造成 无法弥补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