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征收范围
根据所得税法规定,加拿大居民对在国内外的所有收入,即“全球收入”,都负有纳税义务。而对于加拿大的非居民,在加拿大境内获得的收入也要纳税,收入内容具体包括:薪酬收入、退休金收入、就业保险收入、赡养费收入、注册退休储蓄计划(RRSP=Registered Retirement Savings Plan)收回、利息及其它投资收入、股息收入、有限责任合伙收入、租金收入、资本性质收益、个体经营收入、专业收入、佣金收入、农渔业收入等。
常见的免税收入及减税项目
以下收入在加拿大可以享受减免个人所得税的政策:
赠予及遗产、中奖、博彩赌注获奖、罢工津贴、省或区发放的赔偿金(如犯罪赔偿、车祸赔偿等)、部分公务员及兵役养老金、加拿大参与的国际组织(如联合国及分支机构)的收入、战争伤残养老金、主要住宅出售的资本增值、劳务所得税收优惠、商品及服务税抵免(GST= Goods and Services Tax)、统一销售税(HST= Harmonized Sales Tax)、牛奶金(Canada Child Tax Benefit)、注册退休储蓄计划(RRSP=Registered Retirement Savings Plan)、免税储蓄账户(TFSA=Tax-Free Savings Account)
更多减免税的规定
加拿大各省对减税的规定各有不同。如有下列情况,也可减免部分的个人所得税:
年龄超过65岁
伤残人士
单身抚养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