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店里有个客人,我们私底下管他叫加拿大的犀利哥。 他四十多岁的样子,长着一张棱角分明的脸,脸上是从来不会笑的五官。尽管浑身脏兮兮的,但看上去还是很酷。
他整日穿一件不知原本就是土黄色还是穿久了变成了土黄色的棉袄,肩上休闲地披着一件从前可能是毛外套,现在只能说是一堆织物衣的东西。最突出的还是他脑后齐腰长的一条粗粗的大辫子由于多年不梳理不清洗变得荒如枯草。
他整日穿一件不知原本就是土黄色还是穿久了变成了土黄色的棉袄,肩上休闲地披着一件从前可能是毛外套,现在只能说是一堆织物衣的东西。最突出的还是他脑后齐腰长的一条粗粗的大辫子由于多年不梳理不清洗变得荒如枯草。
他人不仅看上去犀利,味道更是“呛人与死地”。每当他走进店里,顷刻间,骚味、臭味、腥味、霉味混杂在一起,让人有一种不吐不快,想吐又吐不出来的难受。他一般就是买一瓶可口可乐然后就走人,但他留下的味道却绕梁久久不肯散去,每次他离去,老婆都要打开店门,找出空气清洗剂、香水之类的东西乱喷一气,就这样怎么也要过个十几分钟,味道才可以稍稍平息。
有时我也会生气地想:这不等于是来砸场子的么?
我试着问店里打扫卫生的大妈:像这种情况,我有权禁止他进店里吗?大妈一愣:为什么不让他进店,他一不偷二不抢三不招惹事非,只是来买东西,为什么不让他进?后来我发现不仅大妈不嫌弃他,就是我店里20岁出头的女店员碰上他进来也总是以礼相待,看不出丝毫的不满或是嫌弃,还有,与他同时进店的客人也只是对他的气味皱皱眉,等他出去后再摇摇头或是叹叹气,而从来没有人对他作出什么不礼貌的举动。相比之下,我倒是觉得自己反应有些过度了,也自我检讨,不应该对这种“边缘人”存有歧视的想法,从那以后我也开始试着微笑礼貌地待他。
我也有过做些善事的想法,我想是否应该给他些钱或是一些旧衣服什么的。打扫卫生的大妈告诉我说不用,说他不缺钱,因为大妈曾经试着给他钱他不要。大妈还告诉我,政府也曾经派人给他送些衣物,还有几回免费送他去旅馆,让他沐浴梳洗,但没几天他就跑了出来,他更愿意睡在外面,他习惯了这样的生活。
并且他的这种流浪汉的生活方式并非生活所迫,而是他自己的选择,政府也拿他没办法。我问大妈:那他这浑身的气味对于公众来说不也是影响他人了吗?大妈说那也没办法,没有法律规定公民一定要保持整洁干净,除了个别豪华场所以外,许多地方也并没有规定衣着不整,或是气味不佳者进入。大妈还跟我讲有一次看见他去饭店吃饭,其他客人忍受不了他身上的气味就都走了,也没人能说他什么,店员也没有把他给轰出来。最后,大妈还“爆料”地说:听说他从前是个律师,不知道是什么原因使他选择了现在的生活方式。
我发现加拿大人对乞丐流浪汉等“边缘人”还是友善并且宽容的,愿意帮就帮一下,不喜欢就避而远之,很少有人对此生气抱怨或是对他们本人嘲讽歧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