卑省18日起禁止民众野外升火,以免意外蔓烧
为防止人为因素造成森林火灾,省府宣布从18日起至9月15日,包括低陆平塬在内的大部分卑诗省境,将禁止野外升火及施放烟火。
随着气候趋暖,省府即起颁布实施二级禁火令,除了北部沿海及外岛、中部内陆林火管理区之外,大部分地区开始严禁野外焚烧行为,包括使用罐桶焚烧、施放烟火、焚烧草谷等。
但露营者升营火,如果有人控制火苗而且营火的高度未超过半公尺,则可被允许。使用天然气、丙烷或煤球炉灶燃火煮东西,也不受到这项禁火令影响。
违反季节性禁火令者,将面对345元罚款,严重的事例法院可能重判最高十万元罚款及坐牢一年。如果燃烧引火导致森林野火,肇事者将被勒令缴付森林灭火和相关的开支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