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移民而言,基本上都应向政府申报其全球所有的收入,并缴纳个人所得税。不管是哪一类移民,在您正式登陆加拿大成为当地居民之 前所拥有的资产,均不征税,并且没有带入加拿大限期的要求,这些资产包括不动产(房产等)与动产(现金,存款,基 金,股票等)。 如果您在中国有资产,并希望将来转移到这里,最好在来之前做一个名下资产的评估,并保存好这些原始文件,以备将来报税时使用。
加拿大没有遗产税,但是所有财产在去世那天"视同售出”, 他所有的财产假定按照当时的市场价值处置掉,收益部分的50%是应税部分,这部分要按一定比例交所得税,税后的资产才是遗产。以安省为例,一般超过10万加元以上的海外资产都要申报,但各省规定略有不同,以定居地为准。
※新移民如何报税?
对移民来说,从第一次登陆加拿大之日起,您就成为了加拿大永久居民。对于第一次登陆就是长登的移民客户来说,您第一次登陆的日期就是您成为加拿大永久居民的日期,同时也是您成为加拿大税务居民的日期,两者是一致的。
而对于短登的新移民客户,如果您仅仅是在加拿大短时间的停留,办理了枫叶卡的申请手续,有的可能也申请了SIN卡,但没有在加拿大建立税务局认为的主要居住关系,比如没有申请 政府的医疗保险,牛奶金或GST退税等,您就还没有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加拿大税务居民,加拿大税务居民需要对其全球收入向对加拿大政府申报纳税。
加拿大个人所得税的申报是以日历年度为单位的。 每个日历年度结束后,税务局要求有关单位或个人(包括银行及雇主等)在2至3月份将有关报税的文件准备好并送税务局及纳税人各一份(这里面包括大家常见的T3, T4, T5及学费T2202 表等)。纳税人收到报税相关的资料后可以准备申报个人所 得税。
上述例子中,某女士需要在2015年4月30日前,第一次向加拿 大税务局申报2014年个人收入所得税,包含的时间区间为2014 年8月25日至2014年12月31日。对这个时间区间,某女士需要 申报她在全球的个人收入(包括工资收入、利息收入、分红收入、资本增值收入及租赁收入等)。以后每年同样时间都要申 报上一年的个人收入。
新移民客户长登后的第一年不需要申报海外资产,主要是由于 税务局考虑到新移民刚来到加拿大,需要一定的时间来适应新 的环境和了解相关的税务申报要求等等。从第二年以后每年都 要申报。 如果某女士在加拿大以外的国家或地区拥有超过10万加币的资产(包括存款、股票、债权、信托投资及房地产等),那么某 女士需要在2016年4月30日前向加拿大税务局第一次申报海外资产。 在这里需要说明的是申报海外资产并不需要缴纳资产税。
申报 海外资产,只是说明了您在海外有这么多的资产,您可以选择在任何时候将它们转入加拿大。只有今后当海外资产产生收入 或者出售或转让时,有增值的情况下才有可能需要向政府缴 税。需要申报海外资产的移民客户要准备好各项海外资产的产权持有文件及长登前的市场价值的评估报告等,以备日后税 局抽查。 海外附属企业的申报实际上也是从移民后的第二年开始筹备 的。
对某女士来说,登陆于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间,海 外附属企业申报的时间要求是第二个税务年度结束后的15个月 内, 因此申报的截止点就落到了2018年3月31日.从此以后每年 都要申报。 若某女士在加拿大以外的国家或地区拥有附属企业,简单来说也就是某女士本人及其配偶在该企业拥有超过10%以上的 股份,并且有一人股份超过1%,那么某女士及配偶还需在 2018年3月31日前向加拿大税务局第一次申报海外附属企业 (T1134)。 如果某女士的企业的总资产少于100万加币并且该企业营业额少于25000加币,属于休眠状态,某女士不用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