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美国移民政策相对宽松、科技发达、教育资源丰富、生活水平高、社会相对稳定等,使得美国成为了移民首选地 。
从上个世纪90年代初开始,为了应对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家在移民领域的竞争,美国制定了较具弹性的投资移民政策,并不断加以调整和修正。
据了解,1990年美国国会立法通过了“投资移民项目法案”,目的是为吸引外国投资者到美国投资和创造新的工作就业机会,其移民类别被称为EB-5,但是最初的申请者寥寥无几
1993年,EB-5投资移民法规中增设了“区域中心试行方案”,将特定区域内的移民投资额由100万美元降至50万美元,并要求其投资应直接或间接地为赢利性企业创造10个就业机会。达到条件者被视为符合此投资移民方案下的合格投资者,这些合格投资者及其家人可获核发附条件的绿卡。两年后,投资者符合条件可申请解除条件,换发为永久性的绿卡。
美国YK集团区域中心总经理丁伟豪向本刊记者介绍说,这些按地理位置划分的特区一旦审批通过,就可以利用投资移民法为区内的企业或发展项目招商引资。移民局要求在区外投资的移民必须参与自己投资企业的日常管理和运作,而在区内投资者申请移民时的要求相对宽松,一切可以交给区域中心项目管理机构去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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