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编译报道,随着美国投资移民签证项目将在9月届满,国会议员陆续提出新议案来改善计划,例如众议院民主党3日提出一项议案,旨在改善和扩充EB-5计划,新增名为EB-6的签证类别。
众所周知,现在美国移民门槛逐渐提高,名额缩减和排期增长的问题也让许多有移民计划的人士望而却步,这一趋势也导致了新移民法案出台的必要性,虽然目前据GlobeSt网站报道分析认为,由民主党提出的EB-JOBS议案不大可能获共和党主导的众院通过,但是这项议案的存在和其他不相关事件,包括国会未能在8月休会前批准延长美国进出口银行的经营权,都突显出为EB-5签证延期的困难。
直至目前,有望获众院通过的大概是2月提出的《2015年美国创业投资法》;这项由内华达州共和党籍众议员Mark Amodei和科罗拉多州民主党籍众议员Jared Polis提出的议案,已经呈交予移民及边境安全小组委员会。
下面,据目前可以得到的信息来看,未来EB-6和EB-7的主要适用和侧重点将会在这些方面。
EB-6:
一、 适用于风险投资的初创企业
1、最低投资额为50万美金(或者:对合格的潜在的种子基金的投资,最低额度为10万美金)
2、创造5个长久性的全职就业(35小时/周)
3、募集至少200万美金的资金投资
4、创造100万美元收入
5、所创造的5个全职就业就会中,至少3个就业机会的年收入不少于10万美金。
二、 适用于自创型的初创企业
1、移民签证发放前已经为美国公民或美国合法居民创造了3个长期的全职就业机会
2、在投资期,在美国当地创造10个全职就业机会,或者7个年收入不少于10万美金的就业机会
EB-7:
签证类别是为与美国有条约协议的投资人设立的移民签证类型,对于中国大陆的投资人并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