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局指出,美国的相关法律并没有对EB5投资移民申请人设定年龄的限制,而且一个未成年人也可以直接在I-526申请表上签字,不需要父母或监护人代签。
现在EB5投资移民申请的一个突出问题就是出现了排期,而且排期等待的时间相当长,可能有10年之久。这样长的排期等待时间对很多有意申请的家庭带来了很大的挑战,尤其是孩子已经到了青少年阶段的家庭。对中国申请人而言,很多人申请EB5投资移民的主要原因是为了孩子将来在美国的读书和就业。在目前的排期情况下,即使作为主申请人的父母最后申请批准并拿到临时绿卡,他们的孩子也很可能因为超龄而不能和父母同时移民美国了。在这种情况下,不少的申请人都在考虑不再由父母作为主申请人,而是由孩子作为主申请人,以确保孩子最后能够拿到美国绿卡,一劳永逸解决以后在美国的读书,工作和生活问题。这段时间,很多客户都在非常焦虑的咨询这方面的问题。
由于今年的九月30号美国国会需要确定是否给EB5专案延期,而且也有可能会提高对EB5投资额的要求,很多中国客户在咨询时都希望能够得到比较确定的答案以便尽快做出相关的决定。不幸的是,和其它的移民法律规定和移民种类相比,EB5是相当不成熟和多变的项目,这个问题对美国移民局而言也是一个新的问题,目前移民局没有非常明确的规定。
在最近的7月28号举行的和移民局的对话中,有相关人士明确向移民局提出了这个问题,希望知道一个未成年人能否作为EB5申请的主申请人,而不是作为成年父母申请的受益人。移民局没有给出明确的答案。在回答中,移民局指出,美国的相关法律并没有对EB5投资移民申请人设定年龄的限制,而且一个未成年人也可以直接在I-526申请表上签字,不需要父母或监护人代签。移民局也认为美国在和I-485申请美国绿卡有关的法律和规则中所体现的立法精神在这一点上和EB5投资移民也是相同的。
但是,美国移民局同时也指出,尽管相关的法律和规则对未成年人成为EB5投资移民的主申请人的年龄没有限制,但未成年龄人作为EB5投资移民的主申请人在实际申请过程中会有很多潜在的问题和挑战,其中一个主要的问题是未成年人是否具有美国法律所要求和承认的从事法律行为的资格和能力。如果这方面的问题不能解决,那么EB5投资移民的合同就有可能成为无效的合同,从而导致整个申请的无效。另外移民局也特别提醒,就证明未成年人是否具有有效签订合同的法律行为的资格和能力而言,未成年人或者他的法定监护人负有举证的责任(这对未成年人和他的父母是非常不利的)。
不过在沟通会的最后,移民局也披露了一个好消息。鉴于上面提到的EB5排期问题,这个问题已经成了一个非常迫切的问题。移民局会在今后的几周内出台针对这一问题的更为详细的进一步的政策说明。就让我们拭目以待吧。
最后,做个硬广告。康联出国在美国执业投资律师、新浪出国特约讲师JC Ning 宁嘉晨的帮助下,以有以未成年人作为主申请,成功递交I-526申请的案例。如您需要详细了解未成年人申请EB-5的相关详情,欢迎您在线或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