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很多人都知道,拿到枫叶卡并不等于加入了加拿大国籍。大家都知道以前的加拿大入籍是4年注满3年就可以申请公民,从6月开始需要过去的6年内,居住满4年才可以申请公民。
首先我们亮亮威严的加拿大《公民法》
从申请入籍之日算起,在过去6年内,实际在加拿大住满4年(1460天)的永久居民,才有资格申请加入加拿大国籍并成为加拿大公民,领取加拿大护照。
法律条文就是这么简简单单的一句话,但是大家都知道这东西肯定是十分言简意赅的,但里面包含的信息肯定是十分多的,大家就跟小好好咬文嚼字一番吧!
第一点:计算起始日期
法条上写了,6年内住满4年,不是从登记之日,也不是拿到枫叶卡之日,而是从申请入籍之日开始,往前倒推6年,住满4年也就是1460天(别问我为什么,外国人总是这么精确,没给你算到小时就不错了!)。住满这么长时间后才能够申请成为公民哦!
第二点:实际居住时间
大家再好好看看法条,上面写的是实际居住时间,明确了这一点,我们就可以来讨论这个问题了:
什么是实际居住时间(PhysicalResidence)?其实,说来也简单,就是申请人本人实际上在加拿大境内居住的时间与实际居住时间要区分开的是基本居住时间:就是指申请人在加拿大实际居住的时间,加上申请人为加拿大机构在海外服务的时间,再减去在加拿大服刑的时间。
那么问题又来了,什么是加拿大机构海外服务时间?简单说就是加拿大公司的雇员身份咯,嘻嘻~这就说明入籍是十分严格的,别想用加拿大驻中国公司蒙骗入籍官员了!
第三点:特殊时间
什么是特殊时间?其实小编在上面一点也提到了,有一个服刑时间。服刑时间是不计入实际居住时间的,这其中包括了在监狱、收容教养所、牢房、劳教所、有条件判刑、缓刑或假释。
上面那个是减法,大家都不喜欢,下面告诉大家一个更加实际居住时间的方法。
在实际居住时间里还有一个比较特殊的时间,那就是成为永久居民前在加拿大合法居住时间,这段时间也是可以计入实际居住时间的。但但但是,这段时间的一天都只能当成半天计算,而且最多只能累计一年的实际居住时间。
那问题又来了,什么是合法居住时间呢? 除了探亲和留学,好像没有别的了,嘻嘻,就是这两个!总而言之,如果申请人在获得永久居住权之前以合法身份(探亲或留学)在加拿大实际居住了2年或者更长时间,在申请入籍的时候,可以获得一年的实际居住时间认可。这下你可知道,为什么加拿大入籍时间要计算到天了吧!
一句话总结一下6年住满4年(1460天)=实际上在加拿大境内居住的时间(获得永久居留权后+获得永久居留权前合法身份居留时间-加拿大服刑的时间=实际居住时间+获得永久居留权前合法身份居留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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