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护照(Passport)是一份美国公民的官方证明。只要是美国公民,不论是否在美国出生,或是移民归化入籍,均可提出申请。
申办美国护照,必须提供下列文件:
1. 有关美国公民身份的证明,例如:出生证明,移民归化入籍后所颁发的“美国公民证”,或以前申办的旧护照;
2. 6个月内所拍摄的2*2英寸近照两张:须由了解照片姿势以及大小尺寸要求的专业摄影师拍摄的,其尺寸为2*2英寸,头部大小从1英寸至11又3/8英寸;
3. 一份类似驾驶执照的证明,上有你的签名、相片和身体状况说明;
4. 填妥申办护照申请表FORM DS-11 。第三及第四页签名的地方不可事先签名,需由护照承办人员验明身份后,在承办人员面前亲自签名才可;
5. 私人支票或邮局汇票:16岁及以上护照费55元( 支票抬头” US DEPARTMENT OF STATE ”) ,处理费30元(支票抬头致您所申请的邮局、法院或护照服务处) ,SECURITY SURCHARGE12元,总费97元。16岁以下护照费40元,处理费30元,SECURITY SURCHARGE 12元,总费82元。
加急护照
1. 正常护照申请处理过程所需时间是6个星期,如果知道何时将旅游,您最好在DS-11 和DS-82 护照申请表上注明出发时间。
2. 若需以急件处理,可加付加急费60美元,外加双向夜间邮递服务(OVERNIGHT EXPRESS) ,护照可於申请提出两个星期内收到。
3. 如果遇紧急事件,请直接致电:全国护照讯息中心的客户服务代表,其免费付费电话为:1-877-487-2778。
申办护照须由本人亲自前往下列任何一个护照办理机构办理:
1. 邮局:部份可受理护照申请的邮局,由邮政局长指定的邮局雇员,受理申请。每个邮局受理申办的时间不尽相同,有些邮局只有上午受理,下午不受理,需事先问清楚。
2. 法院:联邦法院或州法院书记官,任何接受“遗嘱认证”法庭的法官或书记官。
3. 护照服务处:美国国务院在下列城市设有护照服务处:波士顿、芝加哥、檀香山、休士顿、洛杉矶、迈阿密、西雅图、纽奥良、纽约、费城、三藩市、斯坦福(康乃狄克州)和华府的办事处,皆受申办护照。
如何办理?
18岁以上公民,需本人亲自前往上述护照服务办理。一般而言,前往居住地附近的邮局申办护照较方便。
14岁以下孩童,须在父或母至少一方的陪同下,亲自前往办理,父或母需携带自身的身份证明、孩童的出生证等,同时必须备妥父及母双方签名的DS-3053“14岁以下孩童护照核发同意书”。
当承办护照的人员验明你的身份,他会代收你的公民证、照片、申请表、费用(支票或汇票)等,并请你在申请表上亲自签名,然后给你一份“收据”,这样整个申办护照的手续就算完成。
18岁以下的公民,护照有效期为5年(自签署之日起),年满18岁以及大于18岁的公民,除了美国国务卿限定只能较短期限的地区外,一般有效期为10年。美国护照1993年以前发的是蓝色封皮,1993年以后改为绿色封皮。
换新护照可邮寄办理
护照换新,可透过DS-82表格邮寄办理,唯必须符合以下四项要件,申请人须仔细阅读申请表上的有关规定,以确定本人是否可合法使用DS-82 表格。
旧护照可缴递。若护照因遗失、被偷或损毁而无法缴交,则不得以DS-82 表格邮寄办理;必须使用DS-11 表格,亲自办理( 见前) 。
旧护照核发时,申请人已年满16岁。
旧护照是在不超过15年以前核发的。
申请人目前使用的姓名与旧护照上相同( 若因婚姻或其它法律之故更改姓名,必须提供结婚证书等证明文件) 。
办理邮寄申请者必须呈交完整填写的DS-82表格、尚在有效期限内的旧护照、两张2*2英寸的彩色护照照片。
邮寄护照换新手续费为55美元,SECURITY SURCHARGE 12元,总费67元。需时6星期,可使用个人支票或汇票。支票抬头为”US Department of State ”,正面并写上申请人全名及生日。
加急服务另加60美元,可於于案件收到后3个工作天内处理。填妥的表格需寄至:National Passport Center P.O. Box 371971 Pittsburgh, PA 15250-7971。
DOSL临时法案
2004年3月26日,国务院(DOS)对外公布一项有关美国护照有效期以及发放的临时法案。其内容如下:
凡被取消,上报丢失或失窃的美国护照一律报废无效。
凡不符合允许以邮件方式申请的申请人,一律须亲自前往有关部门提交申请。
所有14岁以下的未成年申请人,必须亲自前往有关部门提交申请,除非申请人就该个案已经获得赦免。
所有美国护照的申请人,必须按照护照申请要求,提交其个人照片。
美国公民在旅行前可致电国务院的公民紧急中心(”Citizens Emergency Center ”) ,电话:202-647-5225,询问有关旅行路线及访问地区的安全状况,以便必要时随时保持警惕,防范危险发生。
如何申请“回美证”(Reentry Permit)?
美国对永久居民没有严格的居住要求,通常只要求每次离开美国的时间不超过6个月,即1年内需要返回美国2次。如果永久居民要离开美国国境6个月以上时,建议申请“回美证”以作为返回美国时的准入性证件。
什么是回美证?
如果你是美国的永久居民或者是条件性的永久居民,就可以申请回美证。当你在填写回美证申请表格和提交生物识别时,必须身在美国。在你提交完回美证申请表格后,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会书面通知你去往当地申请协助中心(Application Support Center)做生物识别预约的时间。
注:如果你在申请的时候提出要求,回美证可被寄到国外的美国大使馆、领事馆或DHS(国土安全部)办公室以便你领取。
除了在国外申请返美居民签证(returning resident visa)从而得以获准返美这样的例外途径,即使拥有回美证,你也需要严格遵守美国移民法律的规定(回美证有效期到了而当事人还没回美,只能申请返美居民签证)。拥有有效回美证意味着即使你在美国境外,也没有放弃自己永久居民或者条件性永久居民的身份。
当你不在美国境内的时间超过一年时,归化入籍所要满足的连续居住时间将会中断。此时你可以你可以提交N-470表格,即为归化入籍而保留居住权的表格。
回美证的有效期
一般来说,面向永久居民的回美证自颁发日期起将会有2年的有效期。但是,如果你在成为永久居民以后,在过去5年曾有超过4年的时间在美国境外的话,有效日期将只有1年。但在美国政府的要求下(不包括禁止入境、递解出境、驱逐出境等命令)出境旅行的永久居民仍可能取得2年有效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