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来源的合法性是EB-5美国投资移民申请中关键的一步,对获批临时绿卡起着关键性作用。
在美国,移民局对于EB-5美国投资移民进行发放临时绿卡的审查过程中,要求申请人提交相关证明文件,以证明其投资的资金来源于合法的渠道。这一程序主要是美国政府为了阻止外国公民企图以非法途径获得资金然后,移居美国,逃脱制裁而作出的规定。
美国移民局会重点对投资者资金的来源进行审查,所谓投资资金的来源合法性,是指申请人用于EB-5美国投资移民的资金必须从正当合法的途径获得,如果资金是由非法途径获得的资金则不能用于EB-5美国投资移民。
总括来说,投资者的收入来源大致可分为3类:
1. 投资人自身的收入,比如薪酬;
2. 投资产品的收益;
3. 他人的给予而来的资金。
1. 投资人自身收入
对于投资人自身的收入,由于具有相关的文件具有重复性,故而相对比较容易。申请人除了可以提交最为基础的资金证明,如个人银行存款证明以及资金转账记录。另外,薪酬收入还建议提交工资单和最近5-10年的报税单予以证明。
康联信远提醒:很多客户在收集文件的时候都曾遇到文件缺失的情况,毕竟5年的时间也不短,期间工作也有可能发生调动,这些虽然看似琐碎不显眼的事情,但对于整体申请来说,相关的文件都极具自身的意义,不容忽视。如不对案件不清楚,很容易造成文件上的失误,最终导致案件延迟甚至拒签。
2. 投资活动所得资金
对于投资而来的资金可以提交相关投资项目的详情,经营情况以及分红证明,如经营所得可以提交公司收入相关单据,不动产出让可以提交相关的不动产登记和转让的证明。无论是哪一种的投资活动,均要求体现投资整体是通过怎样的途径而获得合法资金。
打个比方说,程小姐是炒房高手,17年前在北京首付20万元,按揭购置了两套住房。时至今日,这两套住房的价值市值700万人民币有多,那么程小姐可以通过合法出售这两套房屋从而取得收入来用于EB-5的投资。
3. 其他收入来源
对于源于他人的资金收入,由于种类更为繁多,而且很多时候没有一定有正式来源,同时能被美国移民局认可的书面证明文件。以赠予和继承而来的资金举例,为了证明其合法性,受赠人和继承人除了要提交能够证明自己的是合法受赠人和继承人的证据和足额缴纳相关的赠与税、遗产税以外,还需要证明获赠或者继承的财产的来源合法。
王小姐的其父亲是国内某知名企业的董事长,资产数十亿人民币。王小姐希望移民到美国发展和生活,其父也很支持并愿意出钱给她办理移民。只要其父亲赠予的资金具有相应的赠予合同及相关的证明文件,也可以作为王小姐申请EB-5美国投资移民的合法资金。
对于资金的合法来源,移民局的审查会非常严格,譬如说,如果申请人的国家不承认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利用夫妻共同财产进行投资很有可能不会被移民局认可。每个国家的法例不同,美国移民局也会根据国情,考虑申请整体的合理性,同时资金来源形式不同,康联信远移民解析,聘请经验丰富,可靠的机构为您整体申请,是确保申请省时,省力,顺利通过的基石。
洛杉矶“质子治疗中心”项目为2015年稳定之选
洛杉矶质子治疗中心EB-5项目,仅需投资50万美元即可全家获绿卡。是康联信远移民通过长时间的考察、研究、分析,为投资者甄选出来的稳健之选。
美国洛杉矶质子治疗中心EB-5项目总规划已获得政府预批。其中EB- 5投资额为1亿美元,项目共需200位EB-5投资人,预计每个投资人可创造19.54个就业机会,就业盈余率达95.4%。EB-5投资和太平洋质子治疗中心将各占项目资金构成的50% 。
项目的优势:
投资人可以迅速地获得美国绿卡;
申请条件极为宽松;
申请者的资金来源证明简单;
入境后可在美国任何地区居住和工作;
获得绿卡后可自由进出美国;
享受美国优质的福利和广大的市场资源;
子女可直接就读美国名校并顺利融入美国社会;
五年后可自由选择是否申请加入美国国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