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EB-5投资移民项目,移民是目的,保守为先,投资仅仅是途径,回归投资本源上,从投资角度做好尽职调查。那么怎样选择EB-5项目呢?康联信远总结了如下几点,供投资者参考。
第一步:找到合格的项目,避免同不合格的项目方合作
1. 项目方(开发商),是否有良好的个人信誉和商业记录,是否官司缠身,是否一直在做当前EB-5项目这样的业务,相类似资金规模的,同样的市场区域;
2. 区域中心,老板个人的过往信誉和商业记录,EB-5项目打包、运作、市场销售的过往记录;
3. 项目团队,项目律师、经济学家、商业计划起草人,写文件以及同USCIS(移民局)打交道的经验和记录。
这一步是基础,如果信誉不佳,恐怕应该尽早放弃,如果经验缺乏,不一定完全否定,但需更加多的求证。
第二步:要能确认,所考量的EB-5投资移民项目,符合市场和移民逻辑
简单说,就是能开工,有市场前景,符合移民条件。
1. 项目有必要的审批、资金能够落实到位,能开的了工,能收的了尾;
2. 商业上来讲,该项目有市场前景,能运作下去,能创造就业,能盈利,能再融资,能还钱;
3. 从移民逻辑来讲,本人偏保守,希望看到该项目、或者类似的项目,有在USCIS获批或者被认可的过往记录。
康联信远移民提醒:一个有良好信誉的团队,在运作一个有市场前景,并且做了几十年的相类似的项目,是一个比较理想的状态。
第三步:评估项目,也就是考量项目条件
只有在依次满足第一和第二步的条件后,才应该再来看某个EB-5项目能否给投资者提供好的条件。当然,并不是要否认,EB-5项目条件的重要性,在此,仅仅是建议考量项目的先后次序而已。
通常,需要考量的项目条件:即股权债权模式、预审批、放款条件、抵押物、第几顺位、EB-5资金占比、开发商投入、银行贷款到位条件、就业系数、还款机制等等不一而足。每项都很重要,但是参数毕竟是参数,只能放在同等条件下考量某一参数。
不过,即便在同等条件下,一个开发商资金占比只有10%的项目,一定比占比30%的差吗?答案是肯定的,开发商投入越大,意味着其承诺越大,越难独自抽身而退。
单就这一个参数而言,开发商的投入,恐怕还得看是真金白银的现金投入,还是土地评估后的增值,等等不同情况下的资金占比。
就开发商自己的商业逻辑而言,在美国房地产市场如此之好的当下,一个好项目,开发商的股权资金比例会小一些,他们希望多融资,放大资金杠杆,去多运作更多的项目。
同时,以某个参数作为选择项目的必要条件,譬如,一定要选一个有预审批的项目,一定要选择I-526通过后再放款的项目,等等这些限制条件,是舍本逐末。因此,会有项目方在递案后,要求变更放款条件的,也就是之前的选择条件就没任何意义了。
投资者的目的是,I-829获批,并且收回投资款,上面所罗列的限制条件,并非是实现我们最终目的的必要条件。靠谱的开发商和有市场前景的项目,比看起来有众多亮点的项目来说,更能确保实现移民的最终目的。
洛杉矶“质子治疗中心”项目是EB-5历史上首次有中国企业参与项目
2014年11月10日,隶属于香港的私募股权投资公司博华资本(GCS Capital)的博华策略(天津)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已经与洛杉矶质子治疗中心签署投资协议,该协议已经由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资信函来证明。
美国洛杉矶“质子治疗中心”EB-5项目,拥有比传统手术艺术高几千倍的技术,在治疗的同时能很好的控制不伤及到患者其他器官,直达病灶,消灭肿瘤以及癌细胞。项目前景可观,资金构成简单,担保抵押远大于EB-5投资额,能为投资者创造近过半的就业岗位需求。
项目合作律师事务所,所有用于此项目申请EB-5项目的投资人均由Miller Mayer事务所做资料提交,Miller Mayer在之前有5000个EB-5投资人资料100%通过的成功案例,能够保证投资人在最短的时间内获批I-526。
EB-5项目投资总额:1亿美元(总项目投资2亿美元);投资所占整个项目资金比例:50%;创造的就业机会:19.54/人;投资抵押担保品:整个项目房产以及设备(约1.52亿美元)。
此项目目前已有中国投资者获得I-526的审批,现余位有限,致电康联信远:400-00-10580,咨询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