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加国居家保母计划,在加国工作两年的外国保母可申请永久居留权,但现在等候核准的人数已到6万人以上,其中半数是已经在加国居住的外国保母的配偶和子女。
尽管法令规定外国保母在加国工作两年后便可申请永久居留权,但申请案件的处理时间可能拖到三年以上。一旦获准后,便可申请让子女和配偶到加国团聚。
移民律师克兰说,作业的时间太长对与居住加国的保母分居两国的子女造成伤害。
自2006年起移民官员提出的报告就对已居住加国的家庭成员以雇用保母为名,把在国外的亲戚带到加国,而且有一大部分申请案件都是从菲律宾雇用保母。
这些内部报告指出,这个计划对在加国的菲律宾家庭有利,但对于原先要协助的有居家照护需求的民众,却没有帮助。就业部长康尼6月说,保母计划已演变成“家庭团圆计划”。
加拿大家佣中介协会理事长赫许说,加国应考虑采取类似美国或荷兰的计划,让仲介负责为加国家庭和保母配对。
克兰说,政府只要为每年签发给居家保母的工作许可证设定上限,便可避免申请案件积压的情形。
移民部长亚历山大(Chris Alexander)先前说,今年永久居留权申请案件积压件数将减少1万7500件。他上周已表示正在考虑对保母计划实施技术移民的快速通道(Express Entry)。
依快速通道,任何一个指定的行业只开放有限的工作额度,而且只有最出色的申请者才会取得永久居留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