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年龄
如果说加拿大的技术工作者移民和澳大利亚普通技术移民有差别的话,最大的差别莫过于对年龄的打分了。加拿大的年龄打分为:21岁至49岁,10分;20岁或50岁,8分;19岁或51岁,6分;18岁或52岁,4分;17岁或53岁;2分;17岁以下(不含17岁)或54岁及54岁以上,0分。而澳大利亚满了45岁就不满足四大基本条件之一从而无法移民。40岁至44岁为15分,之下每降5岁多5分,最高为29岁或29岁以下,为满分30分。
五、事先安排的雇用(10分)
事先安排的雇用分为四种不同情况,满足任一情况即可获得10分,前提还是所从事的职业(可以多于一个)全国职业分类矩阵中特定的几类职业,并且能够从事被雇职业、有可能接受和从事该被雇用的职业,但却没有不是限制性职业的要求。这四种情况分别介绍如下。
1、人在加拿大并持有工作准证并且
a)移民官认为此人从事该职业对加拿大的劳工市场可能形成正面或中性的效应;b)此人现正从事着该职业的工作;
c)工作准证在递申请时及对申请作决定时都有效;以及
d)雇主对此人提供了一个针对此人不久就要获得永久居民为前提的不确定工作要约。
2、人在加拿大并持有因如下理由之一而获得的工作准证:
a)加拿大和另一国或多国的国际性协议,但不包含季节性农业劳工方面的协议;或b)此人所从事的工作对加拿大的公民或永久居民会创造或维持不可忽略的社会、文化或经济利益或机会;或
c)被移民部长指定的因工作与研究、教育或培训项目有关的外国人可以从事的工作。
前提是此人现正从事着该职业的工作和雇主对此人提供了一个针对此人不久就要获得永久居民为前提的不确定工作要约。
3、此人在获得永久居民前并无意向在加拿大工作并不持有工作准证,并且
a)雇主对此人提供了一个针对此人不久就要获得永久居民为前提的不确定工作要约;以及b)在该雇主的要求下,加拿大人力资源发展部出具意见,认为i.雇用要约是真实的;
ii.雇用不是非全时雇用也不是季节性雇用;以及iii.工资标准与加拿大通行的标准一致。同时移民官基于该意见同意该雇用要约。
4、此人持有工作准证,同时
a)上述五1a)至五1d)以及五2都不适用;但b)五3a)和五3b)适用。
而在澳大利亚,只有提名职业在紧缺技术职业(如上所说,这是加拿大没有的概念)清单上,有工作要约才能多加五分,而且还必须是雇用十人以上的公司或个人提供的要约。工作签证持有者与普通技术移民的关系不直接。
六、适应性(最高可打10分)共有下列五项可获加分。
1、配偶或普通法伴侣的教育程度
一同申请移民的配偶或普通法伴侣(同居关系)的教育程度。计算方法为如此:人为技术工作者,教育程度可获25分的(如上述定义,下同),获5分;20或22分的,获4分;12或15分的,获3分。澳大利亚则配偶需满足四大基本条件方可获得5分。
2、先前在加拿大的学习
申请人或一同申请移民的配偶或普通法伴侣在17岁之后持有学习准证在加拿大的用于高中毕业后学习的学校内进行了两年全时学习无论是否学完某一课程,申请人可因此获得5分。相比之下,澳大利亚更注重在澳的学习。在澳大利亚全时学习两年并获得学位或文凭,可以豁免工作经验。
3、先前在加拿大的工作经验
持有工作准证在加拿大有一年的工作经验,申请人可因此获得5分。澳大利亚则没有这样慷慨。只在奖励分的四项的一项中有相关的加分,即48月中在澳工作6个月,并且还必须是技术职业清单上的职业,可在不满足其他三项中的任一项的情况下获得5分。
4、在加拿大的家庭关系
申请人可在两种情况下满足任一情况因家庭关系而获加5分,并最多加5分。
一是申请人或一同申请移民的配偶或普通法伴侣通过血缘、婚姻、普通法伴侣关系、领养关系有在
加拿大居住的公民或永久居民并申请人或一同申请移民的配偶或普通法伴侣的:
l父亲或母亲;
l父亲或母亲的父亲或母亲,即祖父、祖母、外祖父、外祖母;l孩子;
l孩子的孩子,即孙子、孙女、外孙子、外孙女;l父亲或母亲的孩子,即兄、弟、姐、妹;
l父亲或母亲的父亲或母亲的孩子,不包含父亲或母亲,即叔、姑、舅、姨;或l父亲或母亲的孩子的孩子,即堂兄弟姐妹和表兄弟姐妹。
二是不和申请人的一同申请的配偶或普通法伴侣是居住在加拿大的公民或永久居民。
(一)加拿大只将家庭关系作为一个微不足道的加分因素,而澳大利亚则将有亲戚担保的划为另类,并设有低得多的通过分或不设通过分,前者如138和881签证,后者如139和882签证等。
(二)加拿大的家庭关系概念宽泛,而澳大利亚的则将不同的亲戚关系就不同的签证做出区分,比如138签证的担保人限制在父母、孩子、兄弟姐妹和叔姑舅姨,而139签证的担保人则扩充至祖父、祖母、外祖父、外祖母和堂兄弟姐妹和表兄弟姐妹,而孙子、孙女、外孙子、外孙女似乎从来没被考虑过做担保人的资格。
(三)在澳普通技术移民体系中,已经是公民或永久居民的配偶反而不是亲戚,从而不能担保也不能加分,加拿大却将配偶与其他亲戚等同考虑。
(四)澳大利亚的签证体系虽然严谨,但正如澳联邦法院大法官Moore指出的那样,过于复杂。比之于加拿大,有些复杂到了没必要的程度。
5、具有事先安排的雇用(可加5分)。
以上为加拿大技术移民的导引,并就澳大利亚的同类项作了简单的比较。目前的通过分为67分。建议凡自己打分等同或超过这一分的读者就可以认真考虑移民加拿大,前提是所从事的工作在下列的职业清单上。只是切记,澳大利亚正常的海外申请受理时间为一年,因调查等可能延搁一些时间,但超过一年半的很少很少。而加拿大的海外申请,在北京,45个月算快的,超过53个月的也有;在香港,则为38个月至59个月正常;在新加坡,则33至46个月为正常;台北相对短很多,正常为14至18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