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超过8.6万宗因加拿大联邦移民部「一刀切」技术移民申请案所引起的诉讼,案件在加国联邦法院有新发展。
法官在上月底两次开庭过后,虽拒绝受理「一刀切」集体诉讼,但已排期下月14日聆讯是否合法。有移民律师分析,这意味有4类诉讼人,如果未来法庭裁决一旦对申请人有利,同样也可受惠。
多伦多律师李希(Tim Leahy)昨天表示,联邦法院法官伦尼(Donald Rennie)在上月23日及30日两天开庭后,清楚表明不打算受理「一刀切」集体诉讼。因此,在下月14日审讯前,将没有任何集体诉讼,相关裁决未来仅适用于那些已加入由个别律师提出的诉讼人士。
他解释说,如果联邦法院最后判决《C-38法案》(Bill C-38)中,有关一刀切废除2008年前的技术移民申请的条款违法,则遭废弃的全部8.6万宗申请案都可望「复活」。也就是说,那些通过个别律师提出的诉讼,将获法院处理。
李希强调,本案虽已非集体诉讼,但法官此前已对移民部发出执行令,要求移民部在120天之内,即今年10月14日之前,对已经获得初审合格的诉讼代表人梁东(Dong Liang,译音)等人发出最终审批结果。
他分析说,只要属于在2008年2月之前提出的申请,包括从未审批、今年3月29日前获审批及3月29日后获审批的3类申请者,以及在2008年2月27日到2010年6月25日之间提出申请的这4类人士,如能提出诉讼申请,都存在受惠伦尼下月14日裁决的可能性。
另外大温华裔移民律师钱路表示,如果联邦移民部在一刀切诉讼中败诉,即使未参与诉讼,只要属于上述4类情况的申请者,就可向败诉方移民部要求执行法庭判决,同样可获得诉讼胜利所带来的益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