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令本来预期父母能够在加拿大长住而兴奋的家庭有些沮丧和失望。花费了大量的精力准备申请材料,让父母奔波去使领馆递材料和体检,经历平均8周等待签证的结果,最终拿到了超级签证PG-1,没想到父母抵达机场时,CBSA只同意给父母6个月的停留时间,与普通签证最长停留时间无差别。到底是哪个环节出了问题?
对于超级签证的停留时间有无保证,加拿大移民部发言人称,一般情况下,CBSA边境官员通常会对持超级签证的人士给予一次2年的停留时间,但在特殊情况下,CBSA也会根据个别情况而给予不同的停留时间,例如入境者自身不准备停留这么久,护照快到期了,或者出示机票已有明确回程日期等。该发言人表示,移民部已在规定实施前,对CBSA官员发出指引。如果持签证人士能够充分说明原因,且备齐所有说明有需要停留2年,CBSA应无理由给予较短时间。但是,最终停留期长短的决定权,还是在CBSA官员手里。 而实际上,在超级签证有关停留时间规定:“up to two years”, 也就是说最长2年,而没有保证一定会给与或自动给与2年的停留期。那么,拿到超级签证,如何让CBSA的官员给与2年的停留签注呢?
我们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我们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首先,在给父母写邀请信的时候访问时间要留有余地。有不少父母确实来加拿大没有计划住满两年,但是写邀请的时候最好不要说邀请他们来住半年之类的话,可以说希望他们在加拿大居住两年,当然,如果想提前回去也没有问题。或者,直接就说邀请他们来加拿大居住两年。这样, 就有了回旋的余地。
其次,对于英文交流有困难的父母,最好给他们准备一份英文的“致加拿大边境服务局官员的信”,介绍父母本次访问的时间、地点和目的,让边境局的官员对父母的访问情况有清晰的了解,避免交流困难而引起误解,信中要提到准备住两年。
再其次, 由于计划让父母在加拿大居住两年,就不要购买返程的机票。因为返程机票是一年内有效,父母一年内不返回,就会有机票上的损失。另外,父母在海关出示返程机票,也会让边境局的官员认为您的父母在加拿大停留2年的可能性不大。
最后,在入关的时候,嘱咐父母将致边境局官员的信、给父母的邀请信以及购买的医疗保险一起夹在护照里面,同时递交边境局的官员。如果被问到准备住多长时间,父母要说两年。
此外,需要了解的是,“超级签证”只是加拿大移民部“加快家庭团聚移民计划”第一阶段的一项措施。新设计的父母和祖父母团聚计划将会作为第二阶段的“加快家庭团聚移民计划”于两年内推出。最后此文希望能对持超级签证入境的父母有所帮助,祝愿您的父母能早日顺利来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