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的就业形势不容乐观,恰巧决策者忽略了高科技人才的引入。
不幸的是,在经济状况糟糕的情况下,复苏的进程往往更关注那些大型企业或者小公司,通常指员工数少于500人的公司。传统观念认为,小企业的用工人数占到全社会的半成,因此,小企业被认为是未来创造就业岗位的引擎。
然而,事实并非如此。更准确地说,能够创造就业机会的因素取决于公司成立的年限,而不是公司规模。根据美国人口调查局的统计,1980年以来,几乎所有新创造的就业岗位都来自于成立年限少于5年的新公司。考夫曼基金会最近的一项调查显示,2007年新创造的就业机会中有三分之二来自于新公司。诚然,如果没有这些新兴企业,近些年,美国经济的就业创造可能为负。
美国境内,有无数类似的新兴企业在创造就业,但同时,也有无数的新公司由于法规和经济壁垒而不再扩张,甚至歇业。
决策制定者应该减少这些政策障碍,同时努力扶持新兴企业的设立与成长。主要可以从以下四方面入手:
第一,欢迎那些在美国的大学寻求科学训练的美国移民。杜克大学与加利福尼亚伯克利大学的学者们发现,在1995-2005年间,美国移民自主创业或合伙创业成立的公司占到美国高科技企业的25%;同时,占到2006年美国申请的国际知识产权的24%。促进改革的一种思路是当美国移民在有资质的大学获得数学、工科或科学学位时,给予他们以永久居留权和工作地位(甚至是自动居民权)。
第二,将美国大学里发明家的能量释放出来。目前,大学教授只能获得他所在大学的技术许可才能将他的想法商业化,但这是一种低效和垄断的安排。大学里的发明者应当能够利用他们的技术,只要他们遵守与所在大学之间的版税共享协议。这将使政府资助的大学研究项目更多更快地实现商业化。这种联邦政府的扩张性研究预算对于清洁技术、生命科学和保健信息技术的开发显得尤为重要。
第三,提供快捷易得的资金。奥巴马政府最近已经扩展了中小企业管理局的某些贷款项目,为社区银行提供了更多援助,这些都是正确的措施。但是从长期来看,我们需要一个不会随着经济周期而变动的基本性银行资本规范。在像现在这样比较坏的时期里,当很多企业需要维持生计和满足需求时,更多灵活性的规范可以慢慢出台。
第四,使公司更容易寻求资本上市。根据美国SARBANES―OXLEY2002法案,很多小型企业将比预想的更加难以生存。因为股东是该法案的未来受益者,为什么不让他们投票选择企业是否需要遵守其中或者所有的条款――尤其是更高的内部审计要求?我们怀疑许多股东将选择退出选择,因此使得更多的新兴企业能够继续成长而不是被其他那些想通过窃取经营之术的大企业收购。
文章首发:康联移民网http://www.iimmi.com,欢迎转载,但请保留出处,康联移民网感谢您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