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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美国《侨报》报道,美国国土安全局和移民局于8月2日出台了一系列新移民政策,这些新政策的运作推广及努力都是为了促进刺激美国经济和投资,吸引更多有卓越能力的外国创业者(企业家)在美国开设新公司,创造更多就业机会以及增加在高失业率地区的投资。在该系列政策中,有以下几方面要点:
第一、外国创业者在美国创业开设公司,可以为自己申请H-1B工作签证。以往,很多外国人毕业后,只有找到美国雇主,才可以让其支持自己申请工作签证,假如自己开公司,很难拿到工作签证申请的批准。新政策表明,如今外国创业者也可以通过自行开办公司,只要提交的工作签证申请文件能够证实以及符合移民局的要求,这样的申请也有可能被批准。
第二、移民创业者可以按“国家利益宽免”。也是这个新政策的一个亮点,可以自行直接申请绿卡,由于开办公司,在美国创造工作机会,被视为一种国家利益。这种情况下,符合条件的外国人甚至不必得到工作机会或有美国雇主。
第三、外国人在美国创业开公司,可以通过自己的公司为自己申请第二优先的绿卡申请。这包括通过劳工卡和上面提到的“国家利益宽免”两种途径。根据新政策,只要外国创业者自身以及其开设的公司符合移民局的要求,都可以通过以上两种途径获得绿卡。不过,还有很多细节题目有待解决,例如:外籍老板的公司为自己的老板申请劳工证如何证实找不到合适的美国工人等。
第四、移民局正在加强和改进对EB-5投资移民的处理。这包括对某些EB-5投资移民申请开展加急服务,实施申请人和移民局间的直接直接沟通,审批专家小组决定申请中某些悬而未决的事项前,可以直接提供申请人口试的机会。相信移民局在审查stakeholder反馈后,正在制定分阶段计划推出这些政策拓展改进,预备在30天内开始实施。律师估计,EB-5投资移民很快可以办加急审理。不过,投资移民申请的加急费会在3000美元以上。
第五、开放跨国公司主管和经理的I-140移民申请的加急处理程序。这意味着这些跨国公司的主管和经理提交移民申请后,多交给移民局1225美元的加急费,跨国公司的老板可以在十几天内就拿到I-140移民批准书批准。而之前这类申请是不可以要求加急处理的。
上述政策要点,除第五点可以立即实施外,其他几点牵涉很多还不清楚的具体题目,有待国土安全部和移民局作出更加具体的解释。例如,外国人在美国开公司(自己是公司的唯一老板)有可能为自己申请H-1B工作签证,那么外籍人士(包括外籍学生和现在的H-1B身份持有人)什么时候开这个公司?学生在F- 1 OPT期间开公司创业没有题目,但在没有拿到OPT之前在美国办公司是否同样没有题目?H-1B外籍员工在为雇主工作之时再开自己的公司有没有题目?按照8月2日国土安全部和移民局的政策理解,答案应该是肯定的。但是,假如能得到执行,移民法一些传统规定必定被突破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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