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的教育是由各省的教育部负责,具有自己的特点,而联邦政府只对一些特种学校(少数民族、军人子弟及囚犯子弟学校等)予以资助及负责。
加拿大实行10年制的强迫性教育,中小学一般是12年,实行六三三制。由于加拿大使用英、法两种官方语言,因此中小学也分别用英、法语授课,用法语的学校主要分布在魁北克省。
加拿大的中小学分公、私立两类,以招收本地学生为主,基本没有宿舍。而私立学校主要是由教会办,由政府津贴,有些设有宿舍,招收海外学生。加拿大中学12年级毕业后,可直接申请进入大学,没有大学入学考试制度。在魁北克省规定学生完成11年级后,再转读该省的普通和职业教育学院读一年或两年预科方能升入大学。
加拿大约有70电报局高等院校,其中6所用法语,6所用英语、法语双重语言教学,其余均用英语教学。高等教育的结构中共分十个等级:博士学位、哲学硕士学位、硕士学位、执照(指律师或医生合格开业证明)、研究生毕业证书、学士学位、大学毕业证书、特别证书、结业证书和证书。普通学士学位一般修读3年。荣誉学士学位一般修读4年。
加拿大的多数大学采用学分制。硕士学位是要在取得普通学士学位的成绩60-70分上再攻读两年才能取得。而荣誉学士则只需一年。如果申请博士课程则必须在学士课程中取得70-80分以上才行。完成硕士课程者亦有资格申请,修业期一般是3年。全日制高等院校每年有两个学期,9月至12月为秋季学期,1月至4月为春季学期。共8个月,有的大学分三学期。
除大学外,加拿大还有社区学院,约250多所,教学内容侧重于应用:如美术、工科、商科及其他专业训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