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经常听到欧洲投资移民宣传中说的“一人申请,全家移民”,感觉就是一个人办理欧洲移民,可以把全家都带走,一起移民欧洲。
真的是这样吗?
事实也确实是如此,欧洲投资移民项目申请者为主申请人,主申请人可以携带自己的家人一同移民,携带的家人被称为附属申请人。
一同移民后可以获得和主申请人相同的移民身份,这种宽松的移民政策,非常适合中国移民者。
那么“全家”都包括哪些人?有何条件?
申请者配偶
首先包括的就是申请人的配偶,而且对于申请人来说配偶能否一起移民是非常重要的。欧洲国家的移民政策在这一点上均是相同,规定申请人是可以携带配偶一起移民的,获得和主申请人一样的移民身份。选择购房移民的话,5年后可以一起获得永久居留身份。
需要注意的一点是,配偶还未获得永久居留身份时夫妻离婚,附属申请人不可保留居留权。如果获得永久居权后,无此限制。
申请者子女
排在配偶之后属于“全家”范畴的附属申请人就是子女了。欧洲投资移民项目一般规定,18岁以下的子女无条件成为附属申请人,可获得居留权。
但如果子女年龄超过18岁,但还处于全日制教育阶段,并且不具备独立既经济能力的话,同样是可以同父母一同申请。
申请者及配偶父母
欧洲国家默认,子女成年后便成为独立家庭,所以欧洲所谓的全家一般不包括父母。对于以亲情为基础的中国家庭来说,能够和父母生活也很重要。这样情况下,子女可以先凭借欧洲投资移民方式移民,父母以团聚方式和子女一起到国外生活。
但并不是所有欧洲国家都不可携带父母一起移民,葡萄牙规定,申请人可携带一家三代同时移民,即配偶、子女、父母。想与父母同时移民的申请人可以选择葡萄牙移民。
“一人申请,全家移民”是欧洲投资移民给移民者的承诺,但如果我们仔细去剖析其中的范围,就会发现有各种各样不同的特性适合于不同的申请者。是想携带岁数较大的子女出国,还是想带着父母一起移民欧洲,或者还是想最快的速度一家人获得欧洲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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