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11日,意大利外交部协同内政部等8个部委,共同颁布“入境签证类型和获取条件”的850号法令。
明确意大利驻华大使馆在充分尊重现行法律的前提下,正在推行有利于发放选择性居留签证和5年多次入境申根旅游签证的政策。
这项政策大大方便了那些除了满足法律规定的最低必要条件以外,还能证明自己有意向在意大利投资不动产的签证申请人。
意大利移民的相关法律文件
选择性居留签证申请人须提供合适且有文件证明的可供选择居住房屋的保证,独立、稳定且定期的大量经济资源。符合条件的经济资源不得低于约31000欧元/年,资金须来自非工资收入。
对与申请人共同居住在一起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共同居住并由申请人抚养的成年子女,也可发放同样的签证,条件是申请人的经济能力必须被审核判定为足够负担他的这些家人。尤其在配偶也申请签证的情况下,申请人每月收入需在原来基础上增加20%。
如果申请人子女也申请签证,则申请人收入需在原基础上为每名子女增加至少5%。要注意的是,选择居住签证有效期1年,并可在意大利地方权属警察局内申请延期。
在申请人到达意大利一周内,须申请将签证转为居留证。申请人持这个签证不允许在意大利从事任何工作活动,取得居留许可延期的条件原则上是申请人必须在意大利至少已经居住了6个月。
5年后,申请人可以申请长期居留许可,有效期为5年。10年后,申请人可以申请意大利国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