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EB-5投资移民是现在移民申请者移民美国的最主要方式,按照EB-5移民规定,申请者须向某个区域中心投资50万美元,那么什么是区域中心呢?
很多移民申请者都对区域中心存在误解,加之一些移民顾问向申请者介绍的时候有误导之嫌,这样一来区域中心这个概念就变得更模糊了。所谓区域中心,其实是指一个特有的申请美国投资移民的特许执照,持有这个特许执照的美国公司,有资格按照美国投资移民EB5的相关条例,使得投资移民申请人的投资所创造的直接加间接的就业工作,满足美国移民局的要求,从而为申请人获得美国绿卡。如果所投资的项目所创造的直接永久工作满足“每50万美元创造10个永久工作”,则可以不需要区域中心的这个执照也同样可以申请美国投资移民。
区域中心最大的优势是,除了直接就业外,项目所产生的间接就业,和衍生就业(induced job)同样可以用来算作10个永久工作,因为大多数项目所产生的直接就业数量,是远远不够的,必须利用区域中心的牌照,而把间接和衍生的工作数量都算在一起才能满足移民局的要求。
是不是所有的区域中心的项目都能按照50万美金来投资呢?答案是否定的。按照美国移民局的要求,只有该地区的失业率达到美国平均失业率1.5倍的地区或人口2万以下的人口稀少的地区,才可以按照每人投资50万美金来申请美国投资移民。目前美国平均失业率是9.6%,所以项目所在地的失业率必需要达到14.4%以上,才可以按照每人50美金来投资。
目前在市场上对这个问题存在许多误解:很多人都喜欢项目坐落在国际大都市,比如纽约曼哈顿等,认为项目在这些地区盈利的可能性大。但是,这些地区的经济非常繁荣,失业率往往远低于美国平均失业率的9.6%,按照美国移民局的要求,只能每人投资100万美元,才可以申请美国投资移民。遇到这种情况,项目方往往用一些很勉强的办法,把偏远地区高失业率地区的数字拿来和当地平均,来达到14.4%的目的,这个办法风险很大,移民局最近已经有拒签过类似的案例。
美国政府对设立EB-5投资移民地区中心没有特别的限制,凡是对设立EB-5投资移民地区中心感兴趣的机构或组织都可以向美国政府提出申请。而美国政府对申请案的审查非常严格,不是每个申请都会通过的。据了解到目前为移民局审核的区域中心已经有百余个。面前迈斯林推出的美国 EB-5项目和欧洲项目都是没有移民监要求的,也因其申请条件简单,在日益紧缩的移民市场,受众多申请者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