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按照联邦投资新政递交申请的投资人可能会得到优先处理权,预计大部分旧法中的申请人将会考虑转到新政中。但是,由于不论旧法中的申请人是否提出撤案,申请材料都不会返还,所以如果资产中出现任何的显著变化,对移民官来讲都是显而易见的,这样的变化无疑会引出之前递交材料的准确性问题,进而移民官也会对申请人材料的真实性问题进行更高级别的核查。虽然个人资产在一段时间内的增值是合理的,但如果在一年左右时间资产增加了一倍,这样的情况下新申请的合法性会受到怀疑。由此可见,这并不仅仅是要考虑申请人的资产是否符合新政的最低要求,更多的是对资产来源进行考虑。因此,如果有申请人打算将旧案撤出按照新法要求提交申请的话,一定要注意其资产是否能够合理解释。
总而言之,2011年对于加拿大投资移民申请人来说还是充满机会的一年,尽管申请门槛和成本抬高了不少,但是申请周期的缩短也将间接降低部分申请人的出国成本,尤其是那些打算把孩子送到加拿大留学的申请家庭,每提前一年获得绿卡,意味着节省至少15-20万人民币的留学费用。对于那些因为不符合新政要求,又想移民加拿大的申请人来说,省提名投资移民不失为既节约成本、又快速获绿卡的捷径,专家提醒,切莫重蹈联邦投资移民申请人的覆辙,只要移民决心已下,应尽早申请,一来避免政策风险,二来赶搭目前的申请提速快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