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先生,1983年浙大毕业,已婚,有一个儿子。国有企业科长,收购原始股,待股票上市后,他得到了极大的投资回报,辞职后成为职业证券投资者和证券投资顾问。
案例分析
不利点:由于许多早期的股票交易活动都缺乏直接的证据,同时股票投资收入不是申请人通过自己的商业努力获得的合法收入,真实可靠的间接材料才能够使签证官相信他符合移民法规定的投资移民申请人资格。
有利点:股票投资已成为个人投资的主要渠道,王先生最初收购原始股时,做事精细,还是留下了许多的间接证据,这些证据再加上充分有利的说明足以证明该客户早期商业活动的合法性。中国现有的证券营业部都已建立规范的交易系统,对于投资经历及收入,王先生都提供了直接的股票交易及收入证明资料。
成功点:王先生能够成功移民加拿大的关键在于我们指导客户所准备的各种直接、间接的资料提供了充足的证据。 获得使加拿大使馆移民签证官确信他符合移民法规定的投资移民申请人条件。